颜璐:七公赛到八公赛,从检察官助理到十佳公诉人的跨越


[日期:2020-07-23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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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璐,女,1984年12月生,中共党员,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现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200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胶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审判和公诉案件审查起诉工作。获得青岛市第六届公诉人比赛“公诉标兵”称号。2020年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人才,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办理毒品类案件人才。

2020年7月4日至7月10日,为期近一周的第八届山东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济南如期举行,在作为助理检察官经历了第七届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历练之后,时隔三年,我作为员额检察官终于站上了第八届省优公赛的舞台,并最终获得了第八届省“十佳公诉人”及“优秀论辩奖”两项大奖。心潮澎湃的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感谢省院领导和市院领导的栽培和信任,让我参加省院组织的集训,系统梳理法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基本法条,学习两高指导案例及刑事审判参考,夯实基础、熟练运用,并最终代表青岛市参赛;感谢亲爱的同事们,在我备赛期间主动分担了我的工作,让我心如旁骛安心学习;感谢省集训队的小伙伴们,我们亦师亦友、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我们会因一个问题多方找寻观点和解释,会因一个判例争论到半夜,更会因为最终达成一致而开怀大笑;更要感谢我的家人,在我备赛比赛期间,家人生病住院,我无法陪护在侧,内心有自责有遗憾,但更多的是家人传递给我的正能力,始终充满希望、积极向上。他们替我分担了本该由我承担的责任,让我能够安心学习参加比赛,最终可以用成绩回馈家人于我而言也是莫大的安慰。

这次业务竞赛是自司法责任制改革、捕诉一体之后,全省检察机关组织的首次公诉人业务竞赛,不仅考察刑检一至四部的业务,同时考察认罪认罚制度的理解适用;不仅考察选手的法学理论功底、法律思维,还有概括归纳能力、法律分析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第一天业务笔试,十个小时,近四百页卷宗材料,第二天认罪认罚实务,三个小时,近一百页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业务的比拼,也是对体能的考验和心理的较量。第三天、第四天的业务答辩和论辩,则是注重考查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反应和应变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自工作以来,长期在刑检一线工作,先后办理了卢某某用树枝抽打被害人致其死亡案、夏某某持尖刀捅刺被害人案、王某某为驾车驶离现场不管不顾碾压被害人案、徐某为泄私愤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及多人涉毒刑事案件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其中办理的郭某运输毒品(903.5克)案,办案人在提审郭某时,郭某因之前受伤后大脑受损,记忆模糊,只记得2012年因毒品犯罪被处理,其他均记不清楚。

考虑到郭某2003年因为毒品犯罪被判过刑,这次又运输近一公斤毒品,如果该2012年确因毒品犯罪被处理,说明他这些年一直在进行毒品犯罪,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非常大;还有可能涉及到累犯、毒品再犯等重要量刑情节的认定,办案人认为郭某很可能有遗漏罪行未被处理,但侦查机关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并未发现郭某有犯罪前科,承办人将郭宏以运输毒品罪起诉后继续针对郭某供述的前科情况自行调查取证。

通过到基层院、公安机关调取卷宗发现郭某与已判决的商某某贩卖毒品案、徐某贩卖毒品案密切相关,通过审查证据认定郭某欲贩卖而出资购入毒品的事实,足以认定郭某构成贩卖毒品罪。而在徐某贩卖毒品案件中,郭某系在监视居住期间多次购买毒品,距其前次购毒仅三个月,该多次大量购买毒品,远远超出其个人吸食量,且其供述称为了贩卖而购买,应当将其购买的毒品数量计入之前贩卖毒品的总量。上述犯罪事实均因郭宏身体原因被监视居住后未处理。办案人改变侦查机关认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名,最终形成近三万字的审查报告,以郭某犯贩卖毒品罪(2214.4克)、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加起诉。

青岛中院审理后,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事实予以支持,最终,被告人郭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山东省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予以核准。同时,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存在的问题作为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办理的平某某刑事申诉案,平某某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到市院申诉,称自己没有实施绑架行为,其和被害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只是拘禁了被害人索要工程欠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绑架罪要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非法拘禁罪没有造成重伤以上的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刑差异巨大、申诉人也已经服刑八年多,究竟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对不对、申诉人和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存在,那还欠多少钱未付清……这些问题都摆在承办人面前亟待解决。

承办人在查看了控申部门交转的材料,启动复查程序,后到原一审、二审法院调取侦查、审判卷宗八册,到基层检察院调取检察内卷三册,找当年办案人了解案件情况,调阅与本案相关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卷宗十余册,形成阅卷笔录万余字,承办人内心确信以卷内的证据能够证实申诉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当承办人见到申诉人时,申诉人从山西太原坐了一晚大巴车赶到青岛,手里拎着当年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干工程的合同、拨款明细、有其公司的营业执照、有发生纠纷时的电话录音、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等,这些材料满满两大包,足有十几斤重,一边将材料一份份提交一边一直说着:“我的案子给检察官添麻烦了。”

承办人在原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将申诉人提交的证据认真审查并汇总归纳,形成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终结报告、刑事抗诉案件审查报告等数万字材料,在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后, 2019年12月23日,赴省院汇报,最终以本案定性错误、量刑畸重为由,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省院已立案受理。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无论应对多么复杂的案件,我始终坚持以法为剑秉持正义,用自己的坚毅和温情书写检察官应有的情怀于信仰。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吴璟是我们的领队,她带领的第七届公诉人业务竞赛的团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可谓经验丰富,她主要负责我们的答辩和论辩,从仪表仪态到语气手势,从铃响开始到压铃结束,均一一指导,让我们的站姿、仪态都有了质的提高,我们可以做到三分钟陈词和总结脱稿展示,四分钟自由辩论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杨晓颖作为我们的总教练,她是第六届全国优公赛的十佳公诉人,她将多年备赛参赛的经验无私分享给我们,让我们少走弯路,制定了详细的集训方案,还给我们准备模拟笔试的题目并进行批改,逐一指出我们的失误之处,通过一次次模拟让我们不断提高。

在备战省赛期间,我们四名选手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家,克服了各自的困难和不易,吃住在一起,半个多月的集训虽时间不长,却让我们收获了友谊、见证了成长。集中学习让我们倍感压力,也正是不断的试压让我们实现了层层蜕变。我们彼此相互帮助,将各自的优势分享,同时吸收他人的长处,补齐短板,最终化为奋进的力量,我们可以骄傲的说:“我们是乘风破浪的小姐姐”。

比赛已经结束,成绩的取得不是奋斗的终点,而是另一段旅程的开始,通往省赛的这条路走得艰辛不易,但收获的却是内心对刑检工作的敬畏和始终如一的坚守。我将始终怀揣对公诉的敬仰之前继续乘风破浪,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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