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检察蓝” 金山银山“凌云志”——记山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刘凌云


[日期:2022-08-12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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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是步履匆匆,脚步却铿锵有力;她看似外表柔弱,干练却不让须眉。当她面对公益诉讼从零开始,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屡创“青岛样板”;她面对诉源治理重重难关,砥砺前行,匠心雕琢,为民排忧解难。她承办的案件4次获评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9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她,就是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全国首届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能手刘凌云。

以“我管”促“多管” 能动履职求极致

“检察机关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企业发展,终于把困扰我们四年的排污难题彻底解决了。”某污水处理厂排污水质实现达标后,该厂负责人激动地说。

因经济发展和城市进程的加快,青岛市某污水处理厂因处理能力不足,不达标污水排放溢流至胶州湾,企业在两年间收到罚单20余次,金额累计4233万元。某社会组织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100万元。刘凌云在旁听该案庭审时敏锐地发现,企业因资金受限,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庭审后,她再次仔细审查,了解关键问题,决定推动实现系统治理,并得到领导大力支持。随后,她以技术人员标准研究污水调蓄和净化工程,寻求杜绝污染的可行方法;向企业解读污染利弊,说服其落实整改;数次讨论使用赔偿金提标改造的可行性,打通依法治污“最后一公里”;组织多个监管部门会商磋商,推动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形成“督促自我投资+协调社会赞助+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的解决方案。经过努力,企业表示愿意再投资两千万用于治污,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将损害赔偿金的70%用于设备投产,第三方社会资源投资1800万元用于公益环保事业,区政府三年内投资2.8亿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2020年以来,经实时监测,企业排放污水水质连续达标,实现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

“上医治未病”。刘凌云以求极致的精神,坚持推动以“我管”促“多管”,先后协助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专案2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7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和请示案件57件,均取得圆满成效和引发热议,16件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综合办案数量居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列,成为青岛检察公益诉讼领军人才,入选山东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全链条”诉源治理 司法为民见真章

“检察机关能够坚守三年办一案,不到最后不放手,让我们真正看到了检察担当和为民情怀。”青岛电视台记者王鑫男谈及跟踪采访三年之久的一起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深有感触。

青岛一处滨海河口湿地,曾经是百余种海洋鱼类和种鸟的家园。因多种原因,湿地逐渐被建筑垃圾填埋,周围群众多次反映,媒体作出专题报道,仍难以让湿地回归。刘凌云收到线索后,迅速启动调查,发出4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修复湿地。但因该区域土地行政属性登记为滩涂,辖区也没有列入湿地名录,行政机关表示难以整改。如何证明这里是“湿地”,成了一道亟需解决的难题。为此,她主动请缨,直接提办该案。在随后的两年里,他和办案团队先后组织33次勘查现场, 17次征求专家意见开展论证,然而却难以取得突破。700多天的坚守,只能前功尽弃?不!守护地球之肾,再现绿水青山,“检察蓝”责无旁贷。功夫不负有心人,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终于提供了专业鉴定评估报告,证明这里就是湿地!需要异地修复!有了依据,刘凌云着力推动湿地修复的“全链条”诉源治理,组织召集监管部门参与的专家论证会,由专家解读湿地属性和修复方法,得到监管部门一致认可,表示将按照湿地的标准推动修复。为发挥区政府统筹协调的积极作用,市检察院向区政府发出生态修复检察建议,得到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很快,为期一年半的施工整改迅速启动,42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到位,80余亩受损湿地修复范围扩大至300亩,实现异地补偿修复,再次成为百余种留岛候鸟以及无数鱼类幼苗的生态家园。她还先后推动在此设立党史公园、双拥公园和法治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开展主题教育以及娱乐休闲的场所,延伸了治理效果。该案两次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和“十佳”检察建议,并在全省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故事分享会上进行宣讲。

“不破楼兰终不还,黄沙百战穿金甲。”此案只是她所办理的113起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三个效果相统一”的要求作为推动实现“全链条”诉源治理的重中之重,确保让每起案件的抽象理念都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生动实践。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尝鲜”创新提质效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问题,没思路,找刘凌云,她可以给你需要的答案。”这在青岛公益诉讼检察人中已成口碑。

2020年,青岛一家酒店因将穿山甲等珍稀保护动物摆上餐桌,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时正值《民法典》颁布实施,刘凌云着眼“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影响社会面”的“多赢”效果,依托“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机制,针对该案创新办案思路,适用替代性修复绿色原则和最严厉惩罚赔偿,要求酒店以劳务代偿方式向其他餐饮企业送达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材料。这一建议得到了检察院各级领导的肯定,也得到各职能单位及餐饮企业的支持,检察院联合法院、市场监管、司法部门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余家酒店参与其中。涉案酒店经营者由“生态违法者”变身“生态守护者”。一位参加普法宣讲活动的酒店负责人当即表示:“一只穿山甲,就要赔偿近50万元,谁还敢弄野味!”案后,她又编写了《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的暂行办法》,由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联合会签,被最高检转发全国推广学习。该案作为全国首例以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刘凌云敢于在办案中“尝鲜”创新,既来源于实践的积累,更来源于对“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严谨思考。她在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案时,勇于探索办案空白点,锚定解决共性问题,构建野生动物全流程保护机制,被最高检自媒体、检察日报报道。她在探索运用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破解执行难中,率先尝试在全省采用专家意见,成功化解鉴定难以认定的问题,连续三年获评青岛市检察机关年度工作创新一等奖。她作为主要参与人之一,协同崂山区检察院探索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相互转化,联合创新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协同机制,最高检在全国16个省进行试点推广,并于2022年1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评审一等奖。

公共利益“守护人” 无怨无悔展芳华

“不管安排什么任务,刘凌云从来没有丝毫怨言和消极懈怠,总是展现出不知劳累的饱满状态,提供源源不断的工作思路。”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如是说。

2021年年底,刘凌云被省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南四湖专案。南四湖流域涉及四省,存在污染源多、面积广、随意性强、监测难等问题,给检察机关实地勘验和调查取证带来较大困难。在开展实地勘验和取证时,正值寒冬腊月,刘凌云和同事们一肩霜雪,风雨兼程,辗转济南、枣庄、济宁等多地,在漫漫湖沿走访了解渔民生产生活,与行政机关座谈磋商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河段治理方法,与办案团队研讨思路策略和解决路径,制作多份法律文书,召集多次公开听证,所涉25起案件全部依法审查终结。2022年2月,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主持南四湖专案检察听证,当视频中出现码头井然有序、不染风尘的忙碌作业,看到小渔村重焕生机、展露新颜的美好生活,刘凌云深深感到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的自豪和欣慰。

公益诉讼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刘凌云的“战场”从不止于市检察院。她经常被指派承担全省、全市重大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并担负着指导、协同基层检察院办案的职责。她与基层院干警组成办案组,指导调查取证和审查证据,审核把关法律文书,领办、参办基层院公益诉讼案件1017件,让青岛公益诉讼工作领跑全省的同时,也让学习型、创新型、专家型人才成为她身上的鲜亮标签。她先后编写《青岛市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南》等工作标准10余份,成为青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她在山东省、吉林省和青岛市公益诉讼业务培训上为讲授实务热点问题,让全省公益诉讼检察行家里手成为公认。

回顾7年的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掌声和奖励只是岁月长河中的短短一瞬,刘凌云始终默默坚守、踏实付出,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历程也见证了她每一步的成长足迹。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者、见证者,她自豪的是,可以迎难而上,亲手用这一身“检察蓝”去守护“青山绿”;她欣喜的是,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山峦层林尽染就在眼前;她感动的是,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下的美好生活,是食安家国,是药济民生,更是百姓安居乐业的笑颜。征程万里风正劲,奋楫扬帆再起航,面对热爱的检察公益诉讼,刘凌云坚定初心不改、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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