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快乐】与爱同行,我是一名未检检察官


[日期:2019-06-01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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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节了,礼物准备好了吗

马上六一儿童节要到了,所有的未检检察官都在忙着准备礼物。

六一前夕,我也一直奔波在送礼物的路上。检察官能送啥礼物?哈哈……今年礼物很多哟!有现场奉上的法治课;有长期有效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有可以反复使用的法治课程光盘和法律图书。

每个学校都送一样的?NO,NO……那可行不通,就算是同样一节课,去不同的学校,讲给不同年龄的孩子,重点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谁是王者——检察官这样说》这堂我已经讲了几十遍的课,每次去给孩子们上课前,我还是要进行修改,去给高中生讲我会给他们加上网络欺凌、网络谣言和非法校园贷的问题;去给乡村小学讲,我会侧重讲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去省院开放日上讲,我会加上检察机关职能的问题。

课件改到深夜,只为了孩子们听课时会心的一笑;讲稿反复琢磨,只为了孩子们能够多记住一句话;认真梳妆、熨烫检察服,只为了在孩子们心中留下一个完美的检察官形象。

每次出去讲课我都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像是宋祖英那首歌里唱的那样“长大了,我就成了你……”,希望听过我讲课的孩子们,将来也能选择当一名检察官,一名未检检察官。

知道吗,第九检察厅成立了

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童建明副检察长说“未检工作得到了中央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机构很紧张的情况下,我们设立了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的专门机构——第九厅,这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喜大普奔啊……未检没有取消,未检真正独立了!是高检院的第九厅!

新闻发布会一出,一时间,朋友圈里都是未检独立的消息,大家欢呼庆祝。自己作为一名未检人瞬间感觉挺直了腰杆,感觉自己终于有了娘家,终于有了户籍。要知道未成年人司法的道路,那可不是一般的曲折,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更是几经废立,这次内设机构改革,大家一直担心未检是否还能保留。

我也一直在想自己刚刚在未检工作一年多,未检会不会就没了,难道自己和未检缘分就仅此而已,第九厅的成立总算是给自己吃了一颗定心丸。

第九厅设立后,一系列的工作接踵而至,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学季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痛苦并快乐着……

保护你,我们不退缩不手软

问题:第九厅为什么要设立?

答案:保护未成年人。

难道把案子给刑检部门一并办理就保护不了未成年人?任何一个不了解未检检察官这个群体的人可能都会这么问,这么想,在没来未检之前,我也是其中之一,但来了之后我才知道这其中的差别有多大。

差别是什么?差别就是“以案为主”,还是“以人为主”。以案为主如何?以人为主又将如何?

讲一件案子吧,某基层院的未检部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称有一起母亲将自己孩子打成轻伤的案子。如果把它当做一起普通案件,那么接下来应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取证,等着公安机关将案子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即可。

但是我们的未检检察官却在第一时间,着便装悄悄去了孩子所在的学校,向班主任详细了解孩子的情况。经了解,孩子不是第一次被其母亲殴打,老师多次发现孩子身上有伤,这次发现孩子被打的全身大面积淤血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然而就是在公安机关介入后,孩子竟然又挨了母亲打。

听完老师的介绍,看完孩子身上的伤,办案人立刻去了公安机关,提出必须对孩子进行紧急庇护,同时联系了街道和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召开了部门协调会,紧急商量孩子的紧急庇护安置问题。

紧急庇护方案确定后,检察官和公安民警一起,将孩子从嫌疑人身边带离。案件依法办下去,嫌疑人面临刑罚惩罚,那孩子怎么办?所有人的心都在揪着,能不能改造母亲,还给孩子一个可爱的妈妈,检察官们决定对孩子母亲尝试开展亲职教育。

如果改造不成那怎么办?必须帮助孩子得到有效监护。工作很多,也很难,但是为了保护她们,我们不会退缩也不会手软,这就是“以人为主”,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更加关注案件背后的孩子。

“很庆幸自己是一名未检检察官”,这是未检人聊天时常会出现一句感慨;“你们的工作很有意义”,这是常听到别人称赞未检检察官一句话;“没问题,我们一定全力支持”,这是我们寻求支持时常常得到的回应,所有的一切都源于我们的工作——与爱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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