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走上歧途的“少年的你”......


[日期:2020-01-22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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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孩子的身后,都是数个家庭的牵挂,当“少年的你”走上歧途时,只是简单地将他送上法庭,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未成年人还处在身心成长的发展阶段,他们的违法犯罪更多受家庭、社会、学校等环境影响。从更长远地防卫社会和保护社会利益,未成年人司法需要关注的是行为人而不是行为,需要关注的是行为人的回归而不是对行为的惩罚。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分析违法犯罪行为根源、让孩子重新回归社会的需要,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给了我们一个答题。这个体系是将社会的关怀、法律的温暖送到青少年群体及其背后千千万万个家庭的重要方式。

为此,青岛市检察院与青岛团市委签署了《关于构建青岛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框架协议的签订推动各级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深度合作,强化部门联动,整合社会力量,争取政策保障,实现未成年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亲职教育探索

市北区院组织我市检察机关首期“亲职教育”培训班。市北区院“亲职教育”培训班是市北区院与团区委就联合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一次重要尝试,采用由检察机关提出需求,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专业社工组织具体承接实施,检察机关和团组织全程监督的方式开展,有助于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高危未成年人教育监管作用。

莱西市院与妇联合作,开展对普通家长的亲职教育。莱西院与市妇联合作,借助妇联 “家长讲堂”活动开展针对普通家长的亲职教育,扩大覆盖面。莱西市院结合自身办理的真实案例,开发了提高家长法治意识的亲职教育课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观护帮教探索

即墨区挂牌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即墨区院、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区关工委以及团区委挂牌成立“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立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一门受理”检察院委派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项目。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通过“服务中心”提出工作需求,制定服务方案,并由青科大法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跟踪督导、总结归档等工作。区检察院负责评价服务质量,定期审核评估服务效果。

城阳区院与社工机构协作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关护帮教等工作。城阳区院引入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社工机构承担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关护帮教等工作,已合作社会调查1件1人、观护帮教1件1人、心理疏导2件2人。同时以个案为依托,根据需求不断完善合作模式,探索建立社会支持体系“城阳样板”。

黄岛区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展开观护帮教工作。黄岛区院借助黄岛关工委关爱青少年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亲职教育、观护帮教工作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益心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目前已将10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犯罪预防和帮教等工作委托给该机构,借用社会力量多方位、多角度充分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社会救助探索

胶州市院与青岛青岛红十字会“微尘基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胶州市院对符合申请救助条件的被害人,除积极申请刑事救助款外,与青岛红十字会“微尘基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扩大社会资源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目前已通过微尘基金对三名未成年被害人成功申请了救助。

心理疏导探索

李沧区院、胶州市院与专业机构协作开展心里疏导工作。李沧区院与专业心理疏导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胶州市院与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联合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基地,适时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或者其他需要心理疏导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必要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同时,与检察官普法进校园活动相结合,定期入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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