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未成年检察工作概况


[日期:2020-11-19 14: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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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提出了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和深化落实、创新推动的工作基调。2017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全面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害、拐卖、性侵害、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2017年以来,全市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7人,提起公诉1288人,办理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聚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对校内教职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建议法院判处从业禁止令。

二是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与救助。推行一站式询问未成人被害人制度、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公安机关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2处;引入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全面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心理疏导230人次,司法救助31人次,救助金额30余万元。办案中充分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涌现一批综合保护典型案例,如胶州市院在办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继父殴打小姐弟”案时,除依法从严从快办案外,对两位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渠道救助,解决了孩子的上学难题,帮助两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及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爱心救助。黄岛区院在办理“薛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提出建立多元化“校园欺凌”预防机制,此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二、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理念,确保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效果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宽容而不纵容,把教育挽救贯穿办案始终。

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涉嫌较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处,保持必要司法警示,2017年以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245人,提起公诉490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批捕237人,不起诉78人,附条件不起诉206人。

办案中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共开展社会调查619次,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履职时联系合适成年人到场205人,亲情会见315次,开展心理测试与心理疏导290次,犯罪记录封存400人,为558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完善机制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水平和效果。对附条件不起诉等涉罪未成年人逐案逐人制定帮教方案,开展认知引导、心理矫正、行为纠偏等个性化帮教。为确保监督考察和帮教落到实处,检察机关主动引入社会力量,依托爱心企业、学校、社区等,共建观护基地34处,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分别采取学校观护、企业观护、社区观护等模式对139名未成年人进行基地观护考察,提高帮教效果,促进悔过自新。即墨区院对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设置十个月的考验期开展观护帮教,为帮助其专心备战高考,特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其做心理辅导。在考察期间,王某某以高分考上大学。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在办案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全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追加漏犯11人、漏罪17起,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抗诉9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即墨区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敲诈勒索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孟某涉嫌其他重大犯罪,遂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追加孟某非法拘禁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三项罪名,起诉后被法院全部认定,且孟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该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针对涉案旅馆不经登记就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等突出问题,向旅馆业主管部门青岛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旅馆业专项整治活动,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行业监管,此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督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65所学校进行督导调研,发现各类校园安全问题19项,制发检察建议16项,推动全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宿舍管理、师德师风教育、教职工入职双重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探索民事行政领域涉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市北区院就“疫苗事件”、“小饭桌”经营不规范、李沧区院就违规销售“水晶泥”、胶州市院就“校园贷”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取得较好效果。今年市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校园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实地走访摸排、12309等日常线索收集、在办案件梳理等方式,共发现各类线索60余条,针对学校周边商户销售三无产品、未张贴标识及雇佣和容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25份,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能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检察机关还对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开展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6名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提出撤销或变更监护权建议,并对其中4人撤销监护权诉讼支持起诉。

四、多措并举开展犯罪预防,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的法治教育产品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源头性治本之策,结合青岛本地特色创建“清泉”未检工作品牌,全方位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长效普法机制,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进校园和新媒体等互联网阵地,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精心打造法治教育基地。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阵地,全市检察机关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0个,实现了法治教育基地的全覆盖。即墨区院建设的省、市、区三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是我市检察机关最大的法治教育基地。基地投入使用以来,开展法治教育课程800余节,受教育学生4万余人次,教育部在基地召开现场会议予以推广。

二是精心打造法治宣讲团队。两级检察机关在院领导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组建法治宣讲团队,开展了“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活动。通过统一宣讲课件、规范宣讲队伍提升宣讲水平,实现“订单式”普法。三年多来,共组织巡讲1000余场,受益学生20万余人。

三是不断创新“法治进校园”新模式,以“互联网+校园普法”为主题,拓展预防新空间。我市检察机关精心制作了一系列青少年普法微电影、微动画,其中4部上传至“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平台”,每个视频点击量均超过70万次;胶州市检察院、莱西市院打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微电影《美丽“贷”价》、微动画《校园暴力那些事儿》,被《学习强国》平台转播;胶州市院与喜马拉雅APP平台合作音频普法栏目《以检之名》,深受群众喜爱。去年我们整合既有普法资源建成未检护航微网站,今年又打造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云平台”,并依托云平台功能,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走进检察院”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标志着云平台正式推出启用。

各位朋友,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不仅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司法文明进步、国家长治久安,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引领,以深化落实为根本路径,不断拓宽司法保护渠道,提升检察服务水平,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关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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