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检工作“一体两翼”再添助力 14家社会组织加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日期:2021-07-30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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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时光社工组织用6个月的时间开展教育和跟访,对一名涉嫌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同时还给孩子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现在孩子变化明显,不仅达到了市北区检察院预定的帮教目标,还因为表现突出被社工组织吸纳为法治宣讲志愿者,正在接受社工讲师的培训。”

“星辰社工组织接受市检察院委托,对涉案未成人开展社会调查,这是全市首次委托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区别于以往司法局格式化调查,社工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不但形成了详实、具体的调查报告,还出庭宣读了调查报告,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了科学、有力地支持。”在青岛市检察院于7月23日召开的青少年司法社工培育推进会上,第九检察部主任张瑮介绍了青岛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7月23日,青岛两级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与来着自岛城的14家社工共聚市检察院,共同研讨全面推进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工作,引领青岛市社会力量支持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走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共青团青岛市委、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妇联、青岛市关工委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参加了座谈。

会上,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瑮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青岛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前期建设情况。

据介绍,2020年10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青岛市委联合申报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积极研究探索建设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有效路径。经充分调研摸底后,市检察院于今年2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方案》,同时选取“青岛好时光”、“崂山星辰”2家社工组织进行示范培育。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委托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等工作52人次。检察机关与2家示范培育的社工组织就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出台了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操作指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操作指引》,为工作全面铺开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标准。

为全面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工作要求,推动青岛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速发展,市检察院在培育取得效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办案需要积极培育孵化青少年司法社工,经基层团委与基层检察院共同筛选、推荐,将社工组织扩展到14家。

今后,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将全面引入社会组织力量支持办案,所有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将全部委托该14家社工组织开展。

随后,第九检察部工作人员董雪、王笑薇就刑事司法办案的法律流程和社会工作操作指引进行了详细解读。

《社会调查操作指引》规定:司法社会工作者接受检察院委托后,通过面谈、调查、走访等方式与未成年人本人及其家属、同事、同学、老师等进行沟通,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调查活动需要填写统一的《社会调查表》,全部调查完成后按照指引具体要求形成正式的《社会调查报告》。报告需由社会工作机构3名及以上具有法律、心理或教育资质的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完成审核。

“青岛好时光”社工组织负责人赵楠分享了前期配合检察院开展青少年刑事司法工作的经验。

与会的各组织就关心的“嫌疑人及家属不配合社工开展工作怎么办”“社工组织的工作经费如何保障”等问题进行提问,并与即将开展合作的各区(市)检察院进行了充分交流。

共青团青岛市委青少年维权部负责人周峰对14家社工组织下一步依据检察机关委托开展司法社会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表示团市委将与检察院密切合作,健全对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机构的培育、评估机制。参加会议的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从各部门职责出发提出了互通融合的工作建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各类可供链接资源,并就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思路建议。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打造“一体两翼”的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为目标,即以检察机关为主体,以社工组织、高校等社会力量和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为两翼,通过“社工组织选育、孵化,配套机制建设完善,各类资源综合互联”三个维度的发展,最终形成适合本土社情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打造“青岛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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