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益诉讼联合巡查 抓出水体污染与校园安全问题


[日期:2021-07-18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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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接入雨水管道的小区管口被错接成污水管道,导致生活污水从附近的暗渠直排进河,严重污染环境;交叉道路成直角,幼儿园门口存在大量行车盲区,强弱电设置威胁学生安全。7月9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的技术人员、法警和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联合行动,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公益诉讼联合巡查,发现了大量公益诉讼线索。

巡查组第一站来到李沧区广水路汉川路路口,与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河道管理服务中心、李沧园林绿化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查看河水污染情况。

据了解,此处河道由李沧园林绿化公司养护。前几年,养护人员巡查时发现,这段河道出现了满是粪便、洗涤剂残留的生活污水,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异味。工作人员立刻采取措施,采取围堰、抽排等方式,截住污水,防止其顺着金水河向下游流淌。

为了保护河道水质和生态环境,李沧区早就对河道采取了“雨污分流”的措施——按理来说,流进河道的应该只有雨水,这恼人的污水究竟从何而来?河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很快发现了来源:2018年,附近一处新建小区交付后,开发商和物业交接过程屡屡出现问题,污水管道还出现了错接,造成生活污水直排金水河。

“我们要求小区整改,但一直没有效果。”河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到,2021年4月中旬青岛开始频繁出现降雨天气,污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养护部门加强了围堰、抽排等治理措施,耗资20多万。6月21日,河道管理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来到小区,排查完毕后下达了整改文书。

经过数年的努力,青岛检察机关与各区的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现了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根据这一机制,整改文书下达后,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将情况通报给了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很快青岛市检察院与李沧区检察院多部门联动,组成巡查小组,赶到现场迅速开展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官详细询问、了解了污染原因、处理措施及后续整改方向;技术人员及时固定了周边证据,采集了河水样本准备化验——河水化验结果,将作为日后可能进行的公益诉讼的证据;法警则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巡查全过程进行了记录。完成现场取样工作后,巡查组又前往小区,对小区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当天上午,巡查组还来到李沧区一所幼儿园和一所小学门前,查看学校门前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技术人员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公益诉讼、未检检察官还以实地体验的方式查看了周边情况。经过调查发现,幼儿园门口的道路拐弯成直角,机动车辆行驶存在大量盲区,幼儿园门口并未设置安全凸面镜,也没有画出斑马线,给孩子的安全出行造成很大威胁。同时,还发现周边存在强弱电线路乱搭乱建的情况,造成安全隐患,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准备在完成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此次巡查,是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青岛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巡查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以来,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进行的第一次多部门联动综合巡查活动,也是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进行巡查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6月28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办法》,旨在拓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增强检察人员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主动性、规范性,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办法》要求设立公益诉讼巡查小组,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和相关专业人士参加巡查。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巡查前应做好巡查方案,确定了巡查内容、巡查方法、巡查频率以及巡查中发现线索的处理。

青岛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这次巡查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史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出的具体举措。巡查内容紧贴百姓民生、关系群众具体利益,关系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千家万户学生安全。下一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巡查制度为基点,推动巡查制度的标准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为服务辖区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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