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江山代代相传,成为时代赋予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使命任务。----《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
“小超,学习怎么样啊?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吗?”4月1日,清明节将至,在追思故人的时节,胶州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张纪娜和胶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马军、李世超一起来到四年级小学生小超的家中进行走访慰问。据了解,此次走访是青岛市检察院、青岛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签印发《关于建立未成年烈属司法保护工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后,首次开展的联合走访活动。
小超的父亲是胶州籍烈士。2016年,小超的父亲在带领同事对乡村公路进行巡查时,突遇车祸,为保护同事生命安全献出了自己的生命。2018年,小超的父亲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父亲牺牲时,小超年仅4岁。
走访期间,张纪娜认真倾听,仔细了解了小超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交谈中,小超邀请张纪娜能到学校给同学们上一次法治课,而张纪娜也和小超约定将邀请他和同学们一同走进检察院,实地检察工作。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烈士褒扬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烈士、烈属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青岛市检察院牵头,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研讨。三方在对未成年烈属全面保护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后,就积极探索后续服务烈属举措,建立健全未成年烈属长效保护机制达成了共识。
为进一步将党和国家对烈属的重视和关心切切实实落于实处,推动青岛形成关爱未成年烈属的社会风尚,三方会签形成了《关于建立未成年烈属司法保护工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据了解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针对烈属司法保护的工作机制,该机制的出台也进一步推动了青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实施意见》围绕依法保护未成年烈属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建立健全未成年烈属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意见建立起专题协调机制、信息共享协同机制、案件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快速办案机制、综合司法救助等八大机制,旨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优势,常态化关心关爱烈属,支持未成年烈属依法维权,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及侵害未成年烈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烈属的良好氛围。
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积极落实《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要求,与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强化调查取证、线索发现、及时保护等工作的协同配合,依法办理涉未成年烈属案件,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及侵害未成年烈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未成年烈属司法救助,做好专项帮扶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未成年烈属工作,关心关爱未成年烈属健康成长,以切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加强对英烈权益的保护力度,为未成年烈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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