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检君:在今年市检察院人代会报告中,段连才代理检察长用一连串数字,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五年来“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今天,我们为您邀请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瑮,请她解读一下这些数字背后的检察履职和担当。欢迎张主任,请您先介绍一下第九检察部的工作职责。
张瑮: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访谈。第九检察部又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法律监督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并指导青岛各区(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去年开始,第九检察部新增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第九检察部工作职责的主要特点可以简要概括为“三性”:
一是特殊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罪为出发点落脚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双向保护”原则,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即逮捕、起诉、监督、预防、帮教为一体的办案模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回到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
二是一体性。第九检察部成立之初,主要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刑事执行检察、民事监督案件、行政监督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有效实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四检合一”,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三是综合性。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之外,还非常重视诉源治理,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措施促进深层次治理。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教育引导,助推全市青少年树立良好法治意识。
青检君:通过张主任的介绍,可以看出我们第九检察部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却因为缺乏对法律最起码的敬畏,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张主任,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需要坚持的特殊原则吧。
张瑮:一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最起码的尊崇和敬畏,同时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易冲动或受到引诱,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依法逮捕、起诉,给予必要的法律惩治;对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制度开展帮教。同时,在办案中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特殊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促使“浪子回头”。
青检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挑战社会公众底线,近年来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强烈反响。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中又有什么重要举措?
张瑮:近年来,第九检察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办理“城阳灭门案”等一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持续保持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的前提下,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与此同时,青岛市检察机关探索多元化保护模式,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集询问、检查取证、心理辅导、综合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6处,避免反复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专业力量为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身体治疗、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近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近30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山东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并为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摘录。
青检君:去年,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请张主任给我们解读一下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为什么要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落实工作一年以来,有哪些进展和亮点工作?
张瑮: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是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益探索,更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殊规律的必然要求。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第九检察部强化部署,主动担当,逐一破解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新业务类型“无案源”“缺经验”等问题,多项工作处于全省领先。一是以动态执行促进依法监管。建立市域在押在管未成年人信息动态数据库,对全市在押未成年人和社区矫正未成年人逐人建立台账,掌握人员变动开展动态监督。在工作中发现患有特殊疾病的在押未成年人就医困难,即督促羁押场所改进工作、完善特殊疾病人员就医、管理制度。该在押未成年人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二是规范涉未民事检察监督。市院未检部门对15起涉未成年人民事监督案件进行细致审查,针对其中2起终审判决不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事监督案件提请省院抗诉。针对刑事办案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件,支持起诉变更、撤销监督权8件。三是打造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青岛样本。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指导崂山区院向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清除校园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压电线;带领莱西市院办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件,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推动建立全市文身行业监管长效协作机制,以检察职能助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青检君:未成年人保护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方方面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您能否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如何着眼于诉源治理,最大程度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张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部署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表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以“我管”促“都管”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以此专项行动为指引,以区域特色问题为着眼点,青岛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系列小专项行动。开展“助力开学季——学生防溺水”专项监督活动,就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问题向五家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净化中小学附近的29万平方米水域安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开展“检爱护航寒假行”专项活动,助推辖区内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剧本杀、KTV等娱乐场所得到整治。开展专项行动一年来,共发出涉未诉前检察建议60份、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检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连才在人代会报告中提到,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您能解读一下“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另外我们青岛检察机关具体落实情况如何?
张瑮:“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制发的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这是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效督促各主体发挥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等方面的作用,青岛市检察机关以积极举措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以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难题。为破解儿童侵害案件一直存在发现、上报、干预、联动和追责等方面的困难,最高检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与未成年人接触密切的各类组织及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为更好落实这一制度,青岛市检察机关自制强制报告制度调查问卷,根据调研结果向青岛市委办公厅报送全市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调研报告,联合教育、公安等八家单位建立我市强制报告联席会议机制,多方主体共同发力;自制强制报告系列公益视频在青岛市公交、地铁予以投放,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关爱帮助未成年人意识;黄岛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开通全省首个“110强制报告专区”,拓宽报告渠道。一年来,青岛市检察机关累计收集强制报告线索31起,监督立案12起,相关经验总结5次被《检察日报》报道。二是以入职查询为前置,以从业禁止为后盾,齐头并进共护未成年人校园安全。在依托判决禁止涉罪教职员从事校园工作的基础上,第九检察部积极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禁止前科教职员工入校,会同市教育、人社、公安机关会签《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目前已累计查询在职教职员工14.3万名,查出问题教职工299人,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青检君: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两法”修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请问,我们青岛检察机关在推动两法宣传方面作出了哪些工作?
张瑮:第九检察部一直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作为重点工作长抓不懈。2021年是未成年人“两法”落地年,我们深刻认识到“两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力度,专门开展“两法”宣传月活动,并结合已有的长效普法机制,强化宣传最新法律规定。一是高规格配备普法队伍,全市形成两级院班子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为主的法治副校长队伍161人,第九检察部充分发挥好协调组织作用,组织研发“两法”等各类主题精品课件作为全市标准课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法治进校园”宣讲规范化开展。二是高质量建立普法长效机制。推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0个,开设“未检护航”微网站,打造省内检察系统首个兼具宣传普法与预约服务功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云平台,建立起线下普法为基础、线上对接为常态的长效机制,已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近千场,去年以来开展“两法”主题的普法宣讲147场。三是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效果。组织制作微电影、微动画、宣传片34个、“两法”主题微视频15个;联合青岛广播电台录制“未保法”系列访谈节目4期,播放量40万人次;在全市地铁、公交车、校车投放公益视频,单日覆盖170余万人次。“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活动获评全国检察品牌活动20强,“两法”普法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推广。
青检君:听了张主任的解读,可以看到我们第九检察部的业务领域涵盖“四大检察”各个方面,工作范围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方方面面。据了解,青岛市检察院打造了专门的未检工作品牌,请张主任为我们介绍一下市检察院的工作品牌。
张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初创建“清泉”未检工作品牌,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如清泉一般,滋润青少年的心田,涤荡涉罪未成年人陷落的灵魂,温润被害未成年人破碎的心灵,融汇社会温情以成暖暖的清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五年来,第九检察部坚持以“引法治清泉,润少年心田”为工作理念,用品牌建设引领未检实践,激励干警依法能动履职,持续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新能量。不断提升未检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汇聚更多社会关注和工作支持。
青检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社会专业力量的配合。这次市检察院人代会报告中特别提到,青岛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请问,我们青岛市检察机关在推动未检工作社会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张瑮:社会化建设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区别于其他检察业务的重要特色。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需要聚合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观护帮教、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建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有利于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有利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水平。为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水平,第九检察部创新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青岛样本”,联合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孵化14支专业司法社工团队,并自主研发工作标准12项,成功对117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办案社会支持率从之前的个位数跃升至86%。青岛市检察院也因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社会支持体系工作经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项目三等奖。推动社会力量支持司法办案工作写入《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青岛市儿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1至2023年)》工作范围,向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意见》,获原则通过,全面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积极推动市域治理。
青检君: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深深感受到,未成年人检察是一份阳光的事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可谓任重道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义。最后,请张瑮主任展望一下未来一段时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
张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后,第九检察部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扎实开展未检案件质效提升、促进涉未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四大行动”,创新进取、能动履职,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检君:感谢张瑮主任为我们带来的精彩精读,也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观看。明天我们将为您邀请青岛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张英英,就信访检察工作进行解读。欢迎各位市民朋友持续关注我们的特别访谈节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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