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就巡回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项动员部署。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参照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实施方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结合青岛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对青岛监狱、北墅监狱试点实行巡回检察。本次试点工作将采取巡回检察、日常检察相结合,专项检察为补充的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实行监督,并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实施方案》中对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任务目标、组织机构设置和办案组人员配备、工作方式和措施、发现问题的处理及巡回检察纪录和报告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在试点工作中,注重积累和总结经验模式,更新监督理念,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巡回检察工作标准和规范。
什么是“巡回检察”?
青岛将如何探索推进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一图解析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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