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试点,青岛这样做


[日期:2018-10-11 11:47:08]
来源:
作者:张太然 蔡文锋

  驻所变巡回,刑事执行检察有了新变化。去哪儿巡回,怎么巡回,巡回多久,新试点提出新问题。就在前不久,青岛市检察院顺利完成了首次巡回检察工作,让我们一起来近距离感受巡回检察试点的点点滴滴吧。
 

  8月27日至9月7日,青岛市检察院对山东省青岛监狱、山东省北墅监狱进行了首次巡回检察。在巡回检察中,青岛市检察院结合当前工作重点与青岛地区实际情况,以“标准化+”为指引,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打造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青岛亮点。 

 


巡回检察,标准化+是指引

 

 

  参照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实施方案》,青岛市检察院结合青岛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实施方案》。对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任务目标、组织机构设置和办案组人员配备、工作方式和措施、发现问题的处理及巡回检察纪录和报告等作出具体规定。

  为推动巡回检察工作标准化建设,在开展第一轮巡回检察工作前,青岛市检察院制定了《巡回检察工作手册》,将巡回检察工作项目分类清单化、检察方式方法规范化、检察内容要点统一化。并整理制定了《巡回检察参考规范》、《巡回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规则》,制作了统一的《巡回检察工作记录表》。通过对巡回检察工作各项标准的统一规范,青岛市第一轮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显著的监督实效。

  完成首次巡回检察后,刑事执检部门又再次对照已出台的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改进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方式方法,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巡回检察,扫黑除恶是重点
 

 

  青岛市检察院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中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台账,重点排查监督,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巡回检察办案组在第一轮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中,对青岛监狱、北墅监狱服刑人员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相关政策和权利义务,发动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余罪漏犯。对涉黑涉恶服刑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对涉黑涉恶服刑人员的工作岗位、待遇、行政奖励、计分考核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实现重点监督。

  巡回中,巡回检察办案组根据不同犯罪性质,结合相关犯罪事实,采取不同谈话方式策略,先后与30名涉黑涉恶罪犯进行谈话教育,共获得涉黑涉恶线索6条。

  坚持重点监督与保护并重,维护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巡回检察办案组调阅涉黑涉恶人员服刑档案、计分考核档案,核查相关情况,并向涉黑涉恶服刑人员询问狱内改造学习及生活情况,未发现侵犯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

 

 

巡回检察,夜间检察不留死角

 

  夜间时段,监区内值班干警人数较少,监管压力更大,更易出现突发现象,是监狱监管活动的重点时段。


       
  在本次开展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中,青岛市检察院将夜间检察列入巡回检察的一项重点工作,对监狱夜间清点人数现场、监区值班室、监控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检察。以做到对监狱开展全时段监管活动的监督,不留监督死角。

 

巡回检察,刚性监督是关键

 

  2018年9月7日,巡回检察办案组分别与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召开巡回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青岛监狱与北墅监狱在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会上,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对巡回检察办案组通报的各项问题及整改意见均予以接受和采纳。 

  青岛监狱和北墅监狱表示巡回检察工作对监狱提升监管安全和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监狱干警普遍表示欢迎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并将继续积极配合,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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