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召开山东省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交叉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日期:2023-06-03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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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根据省院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部署,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济宁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会上,市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兆才传达了省院的通知精神,派驻监狱检察室主任王南南宣读了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春宜同志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巡回检察制度是最高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检察事业发展新方位,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的一项检察监督制度创新。交叉巡回检察有利于充分发挥巡回检察“陌生面孔”的优势,破除“熟人熟事”的弊端,符合监狱巡回检察改革的初衷,是增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实效的一项创新举措。对于推动提升刑事执行的规范化水平,促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巩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做好巡回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院党组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上,以检察职权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全力做好巡回检察工作。

要聚焦重点环节,深入查纠违规违法“减假暂”突出问题。

要紧盯关键部位,全面堵住监管执法的漏洞、“死角”。要抓住工作重心,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要注重刀刃向内,对派驻检察履职情况同步监督。

精心组织,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院的同志要承担起主导责任,切实发挥全市巡回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基层院同志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二要注重协作配合。要正确处理好与监管单位的关系,要秉持“赢则共赢,损则同损”的工作理念。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巡回检察组成员在巡回检察期间要严格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请示报告制度。

动员会结束后,巡回检察组召开了业务培训会,检察官赵元围绕如何落实《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开展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中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巡回检察中如何发现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等问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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