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的事:事事有回应 件件有回复


[日期:2020-06-09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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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办理进展和实体答复”这是检察机关的庄严承诺。

一个来电的故事

“铃铃铃”

“我是胶州市某公司,我们公司原来有个员工刘某偷了公司里的电缆,导致整个公司停产,情节特别恶劣了,可是法院判的特别轻。没多长时间,刘某就出来了。他不但不醒悟还跑来公司威胁挑衅,你们检察机关一定要管管。”

一个电话让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忙碌起来。检察官第一时间导入了“服务民营企业控申接待服务平台”,当天调阅了相关卷宗,了解到来电话的是胶州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公司,也是一家高新技术公司。随后到企业现场实地查看了实际情况,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完成前期调查后,检察官将企业负责人和代理律师邀请到服务民营企业控申接待服务中心,详细解释了检察机关不抗诉的理由,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对刘某予以管控的意见,向辖区派出所发出了检察建议,对刘某予以训诫。最终刘某向企业进行道歉。

一个民营企业的来电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封信的故事

“检察官,太感谢恁了,实在没想到俺的信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复!”2019年6月27日,田某和家人将写有“法律的捍卫者,人民的守护神”的锦旗,送到了黄岛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田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他觉得侦查机关只把一个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对自己不公正,就开始写信求助。

检察官收到来信当日就将信件转交刑事检察部办理,并将转交情况答复了田某。刑事检察部承办人次日即约谈田某,耐心细致地了解诉求,在认真审查案卷后督促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该案同案犯涉嫌犯罪的证据,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依法对杜某及其两名同案犯提起公诉。田某一家的心结解开,送来了锦旗和感激。

一起来访的故事

申诉人黄某与原审被告人辛某最终达成了刑事和解,接过赔偿金,历时三个月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检察官终于感到很欣慰。

原来辛某与申诉人黄某父亲均为退伍军人,两位老人退休后成为朋友,经常相约一起海钓。2018年12月9日相约挖鱼饵时,在礁石间发现一枪状物,辛某在查看时意外打中了黄某父亲头部,致其死亡。后来,市南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辛某作出了刑事判决,黄某感觉判得太轻,就开始到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来访申诉。

办理案件过程中,黄某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来访反映辛某没有道歉和赔偿。办案检察官经过阅卷、讯问,了解到辛某对造成黄某父亲死亡表示非常悔恨,愿意通过主动赔偿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于是检察官主动对双方开展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圆满办结这起案件。

2019年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办理群众来信4267件,接待群众来访5078件,接听热线电话2582件,办理网络信访582件,实现了检察机关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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