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特辑】为了孩子的那堂法治课


[日期:2019-09-10 16:37:00]
来源:
作者:王笑薇

“对处在学龄期也就是6岁到12岁之间的孩子,在课程中施以爱的关注和鼓励是非常重要的;而青少年期的孩子处在由儿童向成人的过渡期,是心理比较矛盾和动荡的时期,我们在给这个阶段的孩子讲法治课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说教,以同伴的身份和语气与他们沟通,给孩子们留下自我思考的空间。”

台上老师讲得投入,台下干警听得入神、记得认真,不时发出阵阵会心的笑声。这一幕发生在青岛市检察院举办的“百名检察官进校园”系列培训中。青岛科技大学李亚妮教授以儿童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检察工作中法治教育的开展为主题为全市一百余名干警进行了授课。

检察官为什么要学习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呢?这要从头开始讲起。

“随着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开始思考怎么提升活动的规范化,如何贴近学校实际和学生心理开展法治宣讲,让法治教育效果更好。”青岛市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马洪斌介绍说。

青岛市检察院在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注意与“法治进校园”工作相结合,通过普法宣讲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年初,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担任青岛实验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并到校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全市已经有一百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青岛市检察院还要求对近三年来曾经发生过刑事案件的学校必须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一个意见 三大举措

近日,青岛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规范和提升“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活动的意见》,通过统一研发优秀课件,从各业务部门选拔优秀干警成立宣讲团,对宣讲团成员开展系列培训等方式,实现课件共享和师资水平提升,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

举措一

统一宣讲课件。青岛市检察院组织各区(市)院研发了教学目标明确、课程结构合理,内容易于理解的11个宣讲课件,涵盖法治意识培养、青少年自护教育等主题,统一提供给宣讲人员使用。

举措二

成立宣讲团队。青岛市检察院从各业务部门选拔出演讲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的检察官,成立了法治宣讲团。各区(市)院均选拔了优秀办案人成立专门宣讲团队,深入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举措三

强化人员培训。从8月份开始,青岛市检察院开始邀请教育领域的专家教授对全市检察机关宣讲团队进行系列培训,从专业角度提升宣讲人宣讲水平。

李教授的课程就是针对“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法治宣讲团成员开展的系列培训第二讲。她引入埃里克森心理社会发展八阶段理论,向干警们一一分析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讲解如何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心理特点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此前,来自曲阜师范大学的桑哲教授给干警们带来了一堂《教师语言艺术》。两位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语言生动活泼,使大家获益匪浅。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配置和教学能力明显不足的现状下,检察机关主动接过中小学生普法重任,也愿意不断提高普法水平,向我们展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诚意,让我们深受感动。”青岛科技大学李亚妮教授说。

据悉,近日青岛市检察院教育处与未检处还将继续邀请专家教授从课程编排与设计、法治课的知识储备与临场应变、演讲技巧与仪态等方面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宣讲团成员的宣讲水平,努力实现“百名检察官进校园”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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