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日期:2022-11-30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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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下午,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主持召开党组会,集体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陕西延安、河南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突出强调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红旗渠精神,这些重要指示要求,为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切实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一是要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来的“三个全面”“五个牢牢把握”和中央决定、省委决议、市委决议“七个聚焦”“九个深刻领会”要求,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工作深入宣讲,组织党员干警原原本本学,努力做到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好市委、省院关于宣讲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交流学习心得、宣传学习贯彻情况,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要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要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提高政治站位上,坚持用好“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专题培训等载体,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要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上,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培育典型案(事)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先进司法理念为引领,打好“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全面推开企业合规”组合拳,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围绕落实市委“六个城市”建设、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青岛片区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化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安商护企机制,全力投入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要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提升法律监督品质和水平上,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和省委、市委《若干措施》,扎实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等活动,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把学习成效转化到提升队伍素能上,既要从基本功抓起,又要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先进典型,以更加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队伍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三是要切实抓好年终岁末各项工作。临近年底,各项工作已进入冲刺收官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持续推进重点工作攻坚,围绕市院重点工作部署,对照最高检和省院明确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加强调度、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下大气力攻坚克难。要统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立足自身实际,谋划研究明年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主要举措,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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