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寒!老伴走了,房产竟被继子女瓜分......最终检察院为老人讨回公道


[日期:2019-09-06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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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事儿都不知道,房子怎么就跟我没关系了呢?这事你们得给我做主啊……”王老太带着满脑子疑问向检察官哭诉道。

原来,王老太的老伴去世后,房屋的继承问题成为王老太与三个继子女之间联系的纽带。由于房子问题一直协商不成功,2013年10月,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三个继子女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王老太继承涉案房屋相关权益的5/8份额,三个继子女分别继承1/8份额。

拿到判决书的王老太,心里终于踏实了。可是四年过后的2017年10月,一份从天而降的调解书再次打破了她的宁静生活。这份调解书上,显示在2014年5月,王老太 “签署”了对某律师授权的委托书,另外还有一份起诉状,由某律师代理,以王老太为原告,以三名继子女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屋由三个继子女共同拥有、各占房屋份额的1/3,三人各向王老太支付房屋补偿款36000元。

可是王老太回想了一下,当时自己正在外地某休养中心生活,怎么可能有时间签署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还去法院起诉,她对该案件毫不知情。自己也根本不认识这个律师。

应该是三个继子女与律师串通一气,在没有取得自己授权的前提下伪造了授权,利用打“假官司”和虚假调解的方式,处分了本属于她的合法财产,严重侵害自己的财产利益。

2018年4月,王老太带着疑惑与气愤来到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还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该案相关文书并非其本人签字,请求该院依法对此案进行监督,还自己一个公道!

市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调取了原审案件卷宗。经过审查卷宗并向鉴定单位核实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大量工作后,该院查明,原审中的起诉状和对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均非王老太本人所签,原审调解王老太也没有参加,原审民事调解书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遂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依法改判,撤销了原审民事调解书。该院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了司法公正,帮助王老太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保护王老太安享晚年。

百善孝为先,尊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不仅要给老人物质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老有所依,感受到家的温暖。检察官提醒:一旦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中涉及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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