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9-05-08 16: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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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7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谋划推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937人、起诉58158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和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13209人,起诉17593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校园暴力和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批捕541人、起诉127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决定不捕不诉2173人,促成刑事和解1134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等问题918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管理短板和风险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1087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着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61人、起诉5021人。突出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4人,依法办理骗贷、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金融证券犯罪304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有重大影响的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强化对国有资产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占挪用,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539人。去年立查的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凯生、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正欣、青岛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张宗仁等人利用国企改制之机,非法隐匿、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案,依法挽回经济损失10余亿元,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

着力服务改革创新发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一带一路”战略和“三创”行动,制定落实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促进干事创业等服务性文件,努力为改革发展开路清障,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强迫交易等犯罪967人。配合重大改革实施、重大项目推进,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借机敛财,损害群众和公共利益的职务犯罪344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注册登记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74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高度重视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反腐败总体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464人,已侦结1312人、起诉1197人,法院已判决1092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5人、原县处级干部157人;2016年依法查办青岛海关缉私局原政委高翔、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原主任贾万里等原厅级干部5人,市北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林先好,青岛蓝谷管理局原副局长孙福坚等原县处级干部39人,为历年最多,继续保持了办案强劲势头。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479人;查办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55人。严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立查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犯罪266人。积极参与“天网”行动,缉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境外3人,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不断提升侦查办案水平。制定落实司法行为标准体系,加强机制防范、过程跟踪和动态监控,探索建立司法环节制约机制,为办案关键节点加设制约程序,切实解决司法不规范和办案随意性等问题。自主研发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对全市讯问室和前端摄录设备统一控制、同步录制、无缝隙管控,坚决防止违规办案和办案安全事故。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明显提升,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果。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走出去”预防战略,对地铁、港口、机场等重大建设项目,专门选派261名检察官同步跟进预防。广泛开展社会化预防,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巡回宣讲584场次,选聘预防志愿者604人,制作播放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81部。全面升级两级院警示教育基地,对734个单位、27万人次开展了预防警示教育。探索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提供查询11万次,建议取消29个单位市场准入资格。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10份,提交预防年度报告、专项报告77份,党政主要领导批示69件次,为源头治理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维护民生权益。强化民生导向,把握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严惩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开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依法办理制售假劣药品、毒害食品等犯罪327人,查办惠农扶贫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24人,查办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工作人员“小官贪腐”犯罪284人,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诚心诚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建立“导诉员”制度,完善信访审查、甄别、处理机制,推行网上受理、视频接访。共受理各类信访21304件,依法导入检察机关管辖办理14912件,组织公开答询、听证232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息访175件次,为342名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7万元。市院连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5个区(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积极搭建便民利民新平台。在两级院全部建设集接待来访、案件受理、查询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将派驻检察室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想方设法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建立常态化联系走访制度,广泛开展“送法律、送救助、送温暖”等帮扶活动,坚持办好民生检察热线,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9253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699件,先后为73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564万元, 妥善解决了由此引发的多起群体上访。

四、坚持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牢牢把握检察职能定位,拓宽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式,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立案467件,追捕追诉830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45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198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8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85件,监督纠正监管违法行为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强制医疗执行中的违法情形585件。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29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2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61件。青岛天地房地产公司因合资企业与某银行不当得利纠纷系列案件被判败诉,连带蒙受巨额损失,检察机关受理申诉后,及时查明事实,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全部改判,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深入拓展监督领域。在全省率先建成涵盖两级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实现了对近8000项行政处罚权的网上监督。针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先后部署开展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专项检察、民事虚假诉讼和生效裁判执行专项监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一系列专项监督工作。共监督纠正派出所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51个、道路交通执法违法案件239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9件,不当扣押、违规拍卖等执行监督案件238件;监督收监脱管漏管虚管72人;监督整改资源环境保护不作为等问题46个,对推动解决风景名胜区违章建筑和侵占损毁海岸线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加强与公安侦查工作对接,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951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11541件次,决定不捕不诉290人,监督撤销案件300件。同时,对不服公安、法院正确决定、裁判的2002起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专设标准化接待室,提供电子卷宗和刻录服务,接待律师(辩护人)8941次,听取律师(辩护人)意见527人次,依法办理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1075件,并通过微信提供在线预约、实时查询、进展信息自动推送等服务,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五、坚持改革创新引领,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

坚决贯彻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度,已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506名。圆满完成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共起诉4344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为5天,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已办理1248件,并探索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办案模式。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52件;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提起公益诉讼5件,依法提起了全省首例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创新完善阳光检察机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和现场宣传咨询等活动;创新建立检察宣告制度,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13类检察决定,在规范的场所进行公开宣告;在检察服务大厅配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查询机制。依托信息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923条、法律文书11171份,发布检务信息15461条。强化外部监督制度建设,推进联系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常态化;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100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81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探索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针对司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构建司法主体、司法制度、司法场所、司法信息化、司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标准化办案模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加强科技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司法办案的“撒手锏”。统一规划、建成了“智慧青检”检务云大数据中心等“一中心四平台”,自主研发了一大批易行实用的特色系统。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国家一级司法鉴定实验室并通过认证,市院被表彰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构建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基层基础建设体系。五年来,新进检察人员351名,在乡镇街道建立38个派驻检察室,其中37个被评为省一级,业务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司法办案条件不断改善,有力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推行宪法宣誓和入职晋级宣誓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立足检察工作专业要求和职业特点,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分层分类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全员教育培训,激励检察人员干事创业。共组织各类培训378期21525人次,举办实战比武、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68次,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市有72人入选省级以上业务专家和市级业务尖子,4人进入去年全国各类检察业务竞赛前十名,占全省的一半;有157个(次)单位、92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2个基层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黄岛区院被评为全国首届(10个)“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领导担当,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正风肃纪活动,共查找整改各类问题686个,抽查、评查和倒查各类案件32133件。加大内部监督和检务督察力度,推进突查、抽查和暗访经常化,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对两级院和派驻检察室的网上即时检查和视频督察,对全部10个区(市)院进行了巡察,开展通报批评1266件次,针对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严肃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人,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人。

五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班子队伍建设,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审议和视察检察工作,在全省首次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决议》,积极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市政府加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在业务经费、设施装备建设、人员待遇以及化解有关遗留问题等方面,帮助解决了大量困难问题。市政协广泛带动和影响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系检察,通过各种渠道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凝聚着全市人民的心血。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担当作为,用心履职尽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办案服从事实和法律,让违法犯罪受到惩处,让被侵害的权益得到保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寻找工作新抓手,开辟履职新路径,以事在人为、路在脚下的闯劲破解难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队伍建设至大至要,从严从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服务大局工作的思路还不够开阔,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检察服务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履职不到位和监督不力的问题在有些地方和领域依然存在,与职责要求、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顽症”仍未根除,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纪律作风建设有待于不断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大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深入分析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常态化检察服务机制,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更加自觉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二是更加用心地保障民生。坚持民生优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创新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多元化工作机制,依法严惩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用心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倾力打造和谐检民关系。

三是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监督。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与全面依法治国相适应的检察监督体系,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更加扎实地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相关改革措施全面落地,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坚持标准化引领,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是更加坚定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启动新一轮全员教育培训,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素能。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努力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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