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路上,有时伴随着欢声笑语,有时却是迷茫痛苦……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秉持“以永不停歇的爱,为每名少年守护住最美芳华”工作理念,努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于2016年创建了独具特色的“FLY”品牌。
“FLY”品牌徽标
FLY是飞翔的意思,其中F代表faith,含义是“信念”;L代表love,含义是“爱”;Y代表yourself,含义是“你自己”;整体内涵是“让青春重新飞翔,做有信念有爱的自己。”
品牌引领、机制创新,搭建专业化工作平台
一是创建特色品牌,打造专门阵地
建设未检FLY工作室,设置心理治疗放松区和测评谈话区,自主研发青少年心理发展评估系统“护航之翼”,由检察官及专业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专门团队,并与区司法局、街道社区共建观护帮教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力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感化帮教工作的有效平台。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建设
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办法》,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目前已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深入推进未检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工作标准》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指南》,严格规范心理测评程序和未检业务流程。
三是落实特殊程序,优先保护帮教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制度和程序,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积极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被害人秦某某追讨侵权赔偿的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并成功获判,秦某某向该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科技支撑、跟踪疏导,提供一体化心理关护
一是信息化心理评估
在全市首创青少年心理发展评估系统“护航之翼”,为被测者量身定制心理测评套餐,现场提供分析报告和可行性建议。系统启用以来,已对37名未成年人和20名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心理测评,改变了以往单纯说教、就案论案的模式,为后续对被测者进行心理疏导和个性化帮教提供了有效依据。
二是一站式心理疏导
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机构开展联建,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提供心理疏导;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制定专门心理疏导预案,办案检察官会同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心理咨询师,从沙盘游戏入手,引导被害人敞开心扉,循序渐进给予心灵抚慰,并坚持在案件判决后持续为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
三是导师式教育指导
在帮教方案中专门列出“对话法定代理人”模块,进行亲职教育,帮助修复亲子关系。办理张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母亲进行教育指导,张某母亲对如何教育孩子、如何与孩子沟通相处有了明确方向,亲子关系明显改善。
强强联合、全面普法,构建社会化防护体系
一是融合各界资源,织密防护网络
与区司法局建立“检司协作”机制,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信息保密、级别上提、个性化管理、多方联动模式,实现诉前法教结合、诉中法律援助、诉后矫正监督无缝衔接;与团区委开展联建,委托专业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形成第三方调查报告并移送法院,推动案件快办快结;与区妇联联合开展“女孩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在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到场时,由妇联委派“代理妈妈”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案件办理。
二是主动走进校园,延伸观护触角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与区教体局建立“检教共建”机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党组成员全部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检察长为受聘学校开启开学第一课;组建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法治宣讲团,深入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联合教体局、妇联、团委等单位开展“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少年说法”征文比赛等活动。
三是拓展普法广度,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父母学堂”、“家长学校”等活动,选派资深检察官担任讲师,举办“法治故事会”20余场;在书城、五四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系列活动,发放千余册青少年维权手册;在微信公众号专设未检模块,推送案例和法律知识60余篇,受到广泛点赞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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